体育运动由于受到空间、运动方向、运动范围等多方面的影响,其照明比一般照明有更高的要求。通常,高显色性、高照度(水平照度、垂直照度)、高照度均匀度、低眩光等都是体育照明所必须达到;运动场地空间都比较高大,要满足上述要求,采用特殊的灯具,及特殊的照明处理方法。
(1) 运动空间与照明。地面运动水平照度比较重要,主要是要求地面上的光分布要均匀,空间运动要求在距地面的一定空间内,光的分布都要非常均匀。
(2) 运动方向与照明。多方向的运动项目除了要求良好的水平照度外,还要求有良好的垂直照度,并且灯具的指向必须避免对运动员和观众造成直接眩光。
(3) 运动速度与照明。一般来说,运动速度越高,照明要求越高,但单方向的高速运动所要求的照度不一定比多方向的低速运动高。
(4) 运动等级与照明。一般同一运动项目比赛级别越高,其甩要求的照明标准及指标越高。比赛级别不同,运动员的水平也就相差悬殊,照明水平要求也不尽相同。
(5) 运动场地范围与照明。一般运动项目,除运动比赛场地外,主要活动区的照明也必须达到一定的照度值,次要活动区也有最小照度值的要求。
(6) 彩色电视转播与照明。体育场地照明一般来说,必须满足运动员正常比赛现场观众、媒体摄影及摄像三个方面的要求。随着彩色电视技术的发展,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转播已正式进入了国际体育比赛的技术范畴。例如,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制定了《多功能室内体育场馆人工照明指南》,并将HDTV转播所需的光环境(赛事在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应在2001x以上)正式纳入其中。我国2007所11月颁布执行的JGJ153-2007《体育场馆
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首次将HDTV转播写入我国规范,使我国在体育照明领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达到这些要求,主要目的是满足广大电视观众的感受,而现场观众的感受放在次要地位。规划同时要求水平照度、垂直照度及摄像机全景画面时的亮度必须保持变化的一致性。运动员、场地、观众席之间的照度变化率,不得超过某一数值,这样才能适应彩色电视的摄像要求。
(7) 运动项目与照明。由于各种运动项目的运动空间、运动方向、运动范围、运动速度都有较大的差别,所以对照明的要求就出现很大差别。所以我国颁布了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IE、FIFA等国际组织都针对各种体育运动项目都给出了相应的照明标准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