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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的三大功能

日期:2017-04-24

照明的三大功能


Richard Kelly, 1919-1977。照明质量设计的先锋人物,从知觉心理学和剧院照明那里借用很多理念,并整合成为一个新理念。他打破了以均一照度为核心、固化的传统照明设计。用个体的照明质量问题代替照明数量问题。从针对照明功能性的设计转变为针对知觉视看者的照明设计。在50年代,他划定出照明的三种基本功能:环境照明ambient luminescence、重点照明focal glow和表演性照明play of brilliants

环境照明 ambient luminescence
      Kelly将第一类重要的光的形式成为“环境照明”。这些光提供环境总体照度;保证空间、物体和人都是可见的。这种照明形式塑造整体氛围。统一均匀的光照定位意味这类照明基本是通过量化的照明设计实现,当然一般来说这不是照明设计的最终目的,作为基本手法之一,环境照明是整体照明设计的起点。

重点照明 focal glow
   为了区分,Kelly又总结出第二类光的形式“重点照明”。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出通过某类照明可以传递出特定的信息。实际上重点照明的区域也确实会立即抓住我们的注意,引发知觉反应。通过合理的亮度分布,可以表达出环境中包含丰富的信息量。通过重点照明强调环境中重要的信息,而通过较低的照明水平弱化次要的或易分散注意的信息内容。根据环境的结构和内部物体的意义,快速而准确的传递信息。因此,重点照明和环境照明可以对空间进行整体定位,强调特定物体,可应用于商业或展厅最具价值的展品展示。

表演性照明 play of brilliants
     第三种光的形式“表演性照明”,灯光吸引我们对特定信息以及灯光本身的注意力。光源通过折射或反射的材料实现特殊的效果。另外,光源本身也可以作为照明的一部分。表演性灯光可以增加活力和环境氛围,尤其在一些重要场所。可以通过照明设计选用特定的照明小品或发光材质代替传统的装饰灯和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