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是利用灯光照明来塑造被照建筑物的夜间形象从而对建筑物起到美化、标识的作用,其基本要求为:
1、 突出主题、特征鲜明、强调建筑物形象的塑造;
2、 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确保照明液晶的总体效果,保证与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
3、 照明的技术性与艺术性结合;
4、 遵守相应规划与规范要求;
5、 慎用彩色光;
6、 选用合理的照明方式(泛投光、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动态照明);
7、 节资节电;
8、 避免对建筑物内及观察者产生眩光或光干扰;
9、 控制系统得设计应该灵活;
10、 照明设施要安全可靠,便于维修。
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最常用的有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等。
建筑立面的泛光照明就是用投光(泛光)灯按设计计算的一定角度直接照射建筑物立面,重塑建筑物的夜间的形象。其效果不仅能显现建筑物的全貌,而且能将建筑物的造型,立体感,饰石材料和材料质感,乃至装饰细部处理都能有效地表现出来。
泛光照明不是简单地重现建筑物的白天形象,而是利用投光照明的光、色、影的手段,重塑建筑物在夜间更加动人、俏丽、雄伟壮观的形象。
建筑轮廓照明就是用点光源(白炽灯、节能灯、LED等)每个30-50Cm连续安装形成光带,或用串灯、霓虹灯、美耐灯、导光管、LED光条、通体发光光纤等线性灯饰直接勾画建筑轮廓。用窄光束光照射建筑物边缘也可起到勾勒轮廓的作用。
内透光照明就是利用室内光或装置在特殊位置的灯具从建筑物内部向外透射光线,形成玲珑剔透的夜景照明效果。
广场的形状与面积既无定形又式样繁多,设置
景观照明必须抓住广场的固有特色,充分发挥广场的机能。
广场景观照明,首先要把广场周围建筑物的景观照明与广场其它部位的照明统一起来,要把广场和广场大道的景观照明协调一致起来,要把固有文化统一起来。
广场照明主要有:喷泉、广场地面和标志物、有人可行道、地下上场或地铁的出入口光及周围绿地、花圃等环境照明组成。
现代的大桥,多系现代化的钢索斜拉桥,有双塔斜拉、单塔斜拉。斜拉桥的外形特色在于拉索。大桥的照明将以重点突出这一特色为主,用不同的灯具及匠心独具的艺术手法,一架硕大的竖琴屹立在大江、大河之上。
为了烘托大桥的节目气氛的整体效果,在桥上两旁沿马路,每4-5米放置1只金黄色的艺术串灯,使之链成一条闪光的珍珠项链。
对主塔的立面放光照明可分三个方面由下面上投时,要把整个主塔照得经营透彻、洁白无瑕,雄伟壮观这是大桥景观的重中之重。
为了使主塔全部都照亮,透视效果好,应该还要在路面下设置平台,用泛光灯由上向下照亮水面上部的塔基部分,使高塔的照明效果宛如一个巨人屹立在河水之上。
立交桥往往是处于城市的交通要道上,是城市景观照明总体效果的重要部分。从远处高视点观看立交桥,是一条条上下穿行,然后又四处散开的车道。车道一形象主要是靠车道边的栏杆来表现。立交桥多是层次、多车道垂直重迭,以及层次纵深感的表现等方面的关系,才能真正体现出立交桥的景观魅力。
在立交桥区都要设置绿地、绿地对调剂桥区的景观环境有重要的作用,应充分利用。
从高视点观赏立交桥全景图案,既有车道边线条轮廓,又有绿地内的灯光构图和灯光雕塑,还有桥区内路灯、高杆灯形成的亮线,这些灯光元素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画面。
水景是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景的形式很多,有水面开阔,碧波荡漾的大湖水景,也有溪涧、喷泉、瀑布和水泥池等水景。
其水面的夜景照明方法主要是利用水面造景实景和岸边树木及栏杆的照明在水面形成倒影。倒影与实景,相互对照,衬托、正反相映,加上倒影的动态效果,使人情趣盎然美不胜收。
对于喷泉,瀑布可利用水下照明,将相同或不同颜色的水下灯,按一定图案排列向上照射,效果神奇,别有情趣。
树木是构成园林景观四大要素之一。树木品种繁多,千姿百态,除美化环境,供人鉴赏之外,也有调节和保护环境的功效。照明应根据树木高矮、大小、外形特征和颜色区别对待。
园内道路的照明方法:路是园林的脉络,从入口将游人引向各个景点。路径走向蜿蜒曲折,给人创造一种步移景异,曲径通幽的效果。照明方法应紧扣这一特点进行。
园林中的雕塑小品,标志,一类是观赏性的;另一类是纪念性的。照明应从雕塑的特征,特别对关键的部位如:头部、神态、用料、色彩及周围环境出发,采用侧面自上而下投光,不宜从正面均匀照射,这样才能造成神态真实、光彩适宜、立体感强的照明效果。应选择窄光束灯具配以适当的光源,要避开游人视线的方向,防止眩光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