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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照明的附加要求

日期:2013-07-18

除了对体育照明的一些主要要求外,通常还有另外的一些要求。

1、  照度水平能够选择。对于一般用途采用低的照度;对于电视摄像转播,则用高的照度。

2、  能够通过开关对选定的区域进行照明。例如,网球比赛开始时需要两个或多个赛场,而能决赛时就要减为一个赛场。

目前,对于彩色电视摄像,通过电子视频设备就能实现慢动作重放,因而对于电视摄像不需要额外的光;而对于胶片摄影机,为了实现慢动作重放,画面帧的速度就要提高,也就是曝光时间要减少,所以需要一个高的照度水平或高感光速度的胶片。

对于带透明窗或透明屋顶的体育场馆和室外场所,我们选择“日光”色温(约5500K)的光源的原因之一,是易于做到使人工光与进入摄像机的日光匹配。特别是赛事从白天进行到黄昏直到夜晚的场所,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考虑到体育场所的方位、摄像机位置的选择、与太阳方位相关的看台阴影。

运动场照明设计的一个重要考虑事项就是电视转播。照度较高,就可以使用高速快门和小光圈,从而增强图像轮廓和场地颜色深度。更多光线还有助于通过远距头镜/变焦透镜创建停止动作、慢动作以及其它特殊效果。照度增大,即使通过简单平板对运动场和观众席进行摄影,都能获得更高的质量。由于高清晰度电视(HDTV)正逐渐取代标准彩色电视,要求光源闪烁和频闪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