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眩光和外溢光

日期:2013-07-31

无论对运动员、比赛者、观众或者官员,照明都不能产生让人无法接受的眩光,这一点非常重要。除此之外,摄影的等效眩光,术语称镜头闪烁,在所有摄像机处要最少。

 一个用来评估室内场地眩光主观印象新的依据已由CIE TC5-04委员会完成,他们的报告将被出版。重要的是,它包含了一个眩光等级,眩光等级越低,眩光越少。

GR=50表示眩光“刚刚可以允许”。在安装中,有必要计算所有场地区域以及适合方向上观察者可以看到的GR值。

关于眩光限制,CIE给出实用规则:如足球照明,包含I的光轴上方12゜处光强为0.1I。然而,这种要求无法充分限制体育设施内的外溢光,特别是包含高杆照明的体育场。

来自运动设施背面发光的灯具中未受控直接成分称为外溢光。外溢光可能干扰临近的居民或附近区域。外溢光可以通过大量设计考虑进行控制:

(1)通过光学系统(正确方向)选择灯具,使得定义的光束不超过运动设施范围。

(2)检查确保选择正确的安装高度。较低的灯具安装高度可增大眩光,对运动场地的照明造成负面影响。有时,可以添加景观美化物(灌木、树),部分屏蔽临时区域,免受直接眩光的影响。

(3)在灯具上使用内部和外部遮光隔栅或反射板(注意:这些设备可能不是非常有效,并可能降低光学系统的效率)。如果采用遮光板或反射楹,则必须在计算机计处中输入遮光设备的光度数据,以获取精确的结果。

(4)在关键表现使用低反射系数的颜色,从而可以减少设施内来自周围表现的反射光。

(5)在使用时间通常是外溢光的一个考虑因素,最好安装计时器,以在设定的宵禁时间结束时自动关闭运动场照明

(6)材质上,必须将组合设计因素作为整体进行考虑,控制外溢光或减少光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