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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系统的显色性

日期:2013-08-05

人眼直接看到物体颜色和通过电视看到的物体颜色一般情况下有所差别,为了保证摄像机的色彩平衡系统将这一差别降到最低,CIE给出了照明系统的显色指数应至少为65。这个要求低于国际体育组织和国际电视转播机构的标准。

为了研究光源色彩一致性问题,CIE TC1-11委员会已经就电视一致性系数开展了场地试验,试验的目的是是否可以用一致性系数更好地代替显色指数,试验的结论登在了CIE刊物(1989年第6期)上,该结论仍需进一步研究、评价一致性系数,目前显色指数仍在使用。

应该与光源制造商确认在光源色温(K)和一般显色指数(CRI)方面的颜色规范。可通过混合一种色温的光源和不同色温的光源提高照明系统的显色质量(如使用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由此产生的色温和CRI应该优于单独使用一种光源产生的色温和CRI。其混合比例决定实际性能。混光照明在20世纪90年代曾有较多应用,该技术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的新技术之一,现在随着金属卤化物灯高色温、高显色指数性能的逐渐稳定,很少采用混光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