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应根据使用功能和电视转播要求进行照明设计,并应按表2-3进行使用功能分级。这是中国标准所要求的,中国境内的体育建筑应遵照执行。国际足联和国际田联的体育场馆使用分级见表2-4.
表2-3 体育场馆使用功能分级
等级 |
使用功能 |
电视转播要求 |
Ⅰ |
训练和娱乐活动 |
无电视转播 |
Ⅱ |
业余比赛、专业训练 |
|
Ⅲ |
专业比赛 |
|
Ⅳ |
TV转播国家、国际比赛 |
有电视转播 |
Ⅴ |
TV转播重大国际比赛 |
|
Ⅵ |
HDTV转播重大国际比赛 |
|
— |
TV应急 |
表2-4 FIFA、IAAF体育场馆使用功能分级
有电视转播的比赛 |
没有电视转播的比赛 |
||
等级 |
比赛类型 |
等级 |
比赛类型 |
Ⅴ级 |
国际级比赛 |
Ⅲ级 |
国内比赛 |
Ⅵ级 |
国内比赛 |
Ⅱ级 |
联赛、俱乐部比赛 |
|
|
Ⅰ级 |
训练赛、娱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