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彩色电视转播,不是采用胶片摄影机,就是使用电视摄像机。两者在拍摄机理、特性上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体育馆照明都有很高的要求,都会影响体育场馆的照明设计。
1、彩色摄影要求
彩色胶片能在电视上播放,由胶片的灵敏度、曝光时间和镜头光圈决定。
对于电影材料,当通过转换滤光片来减小有效灵敏度时,照度必须根据不同的色温变化,而不是一成不变。根据大部分色温差别,有效灵敏度能减小为原来的一半。
要有恰当的曝光,必须调整镜头光圈;除此之外,胶片曝光还由胶片速度决定,这是惟一的可变因素。
对于标准的胶片速度,258帧/s,曝光时间是1/50s;而慢动作曝光时间是1/100s,或者更少。为了足够的景深,不能采用全光圈摄像机镜头,特别是在胶片为35mm时,应该有一个或多个光圈等级的预留。因此,照明设计时,必须考虑160ASA的胶片灵敏度,还必须考虑镜头焦距为f:2.8,曝光时间为1/100s或更少(慢动作时)时的情况。当用放电灯时,我们还应注意频闪效应对摄影的影响。
2、彩色摄像要求
为了使亮度信号达到良好的信噪比(S/N)即40~60dB,用于体育转播的彩色电视摄像机需要一个2~4m1m能全程可调的光通时。这样,可得出标准情况下胶片为125ASA时的灵敏度。如果我们能接受较小的信噪比,灵敏度可以增加到250ASA。但对于胶片,达到这个标准是很难的。与胶片不同,电视摄像机能保持不变的曝光时间,这是因为其固定的扫描频率。慢动作的效果是由磁性存储和标准情况下点的多次读出来实现的,以至于不需要专用照明。
体育场馆的照度还必须满足景深要求。速度较快的体育项目(例如冰球)需要非常大的景深,因此要求镜头光圈更小和照度更高。同样,当电视摄像机镜头只具有相应较小光圈时,超级转播(即高质量图像)需要更高的照度。彩色电视摄像机最常用的是可变焦距镜头,通常情况下只有f:2这个光圈。当最大焦距不能满足一定体育比赛转播范围需要时,将根据扩展条件,采用多种方法,也可增加光圈数。因此,在设计照明系统时,设计者应考虑光圈至少为f:2.8到f:4或f:5.6。
总的说来,彩色电视摄像机能适应色温为3200K时的情况。与彩色胶片一样,当色温更高时,需要转换滤光片。在照度很高时,比如在光线很好的白天,彩色电视的效果还是可以接受的。当照度较低时,例如太阳山或乌云密布或人工照明,转换滤光片导致的灵敏度损失会让人感觉效果不太理想。
但照度很低而色温较高时,通过增选强红色和蓝色信道来调整摄像机。这样,彩色摄像机实质上并没改变,不受光线色温的制约。当根据光源频谱曲线调整彩色摄像机时,可能产生滞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