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功能照明与装饰性照明的统一,是个非常有高度的对夜景照明的认识境界。由于我们日常习惯于把景观照明和功能照明分割为两类不同的照明内容来看,所以,很少会有人考虑把功能照明与装饰照明进行统一规划。实际上,从夜景观的角度来看,功能照明是构成夜间景观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规划角度看,首先,功能照明构成夜间城市或规划区域内的“肌理”,是鸟瞰视角的城市夜景观。需要对其光色(色温)进行明确的规定,让“肌理”成为一个完整的网络。其次,在近人的街道尺度,功能照明的光色、亮度对比度与装饰照明需要协调。其三,在远看的城市尺度,特别是城市界面功能照明天然形成的连续的光或光点,是整个大尺度景观界面上一个无法忽略的元素。其亮度、色温、照明方式与整个界面的装饰照明需要很好的协调,共同构成完整的画面。夜景照明必须把二者统一起来考虑才是个完整意义的夜景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