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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照明对色温的探讨

日期:2014-10-23
    在体育场馆室外照明装置或室内照明装置伴有良好的日光采光的条件下,且泛光照明从白天一直使用到黄昏的场所,人工照明的色温必须在4000-6500K之间。这样,当日光逐渐被人光照明代替时,可以使屏幕上的物体表现颜色的改变降到最小,北京奥运会将色温定为5600K。
    对于室内,通常使用4500K或更低,以此提供暖色调印象。近几届奥运会情况有所改变,5600K的色温经常出现在室内场馆的照明中。
    对任一体育场馆照明装置,色温不能偏离平均色温±500K,同时公差值还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使用同一批次的光源显得非常重要。
    不同的国家,对要求彩色电视转播的体育比赛照明的相关色温标准也是不同的,除了摄像机本身技术情况外,还其它方面的原因。下面是经常出现问题时的情况。
    第一,参赛者的照明由不同方向上不同色温的光提供时,如日光和低色温灯光,电视广播中最难克服的一个效应就是不完全混合光源装置中的色温和显色性差异。电视摄像机可以平衡大范围的光源色温(通常3000-6000K)卤钨光源(3200K)或日光(5600K)可使用拍摄,并通过在摄像机上旋转滤光器,平衡不同的光源颜色。应尽量避免突兀的变化(突然变化可能来自包含源色分离的光学系统投影光束,或由两个不同光源不均匀覆盖设施而引起)。与此类似,在日光可以照射到的设施(如窗户,天窗,通风窗),或遮阳板的室外设施中在阴影线上的颜色突变都会使图片质量变差。应选用日光型光源以补充现有照明,来减少此类问题。日光色光源还能改进室外设施中从日光到暗色的过渡。然而,所有照明系统均无法克服“阴影边缘”问题,消除直射日光在运动表面产生的阴影。
    第二,对于摄像师和工程师来说,在黄昏,通过滤光或照明设备完成从相关色温较高的日光照明到色温较低的人工灯光照明的转换,并重新调整现场转播粗重的摄像机,这么做是有困难的。
    英国标准推荐色温为4000-5500。但色温低于3000K也是可以的。
    荷兰推荐色温为3000-5000K。
    德国标准DIN67526推荐公温为5000-7000K,对于给定照明设备,允许有±500K的偏差,具有充分日光照射的体育馆,附加的人工照明应具有同等标准的色温,对于没有日光干扰的体育馆,色温为3000-3500K,允许误差为±1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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