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由于受到运动空间、运动方向、运动范围、运动速度等多方面的影响,其照明比一般照明高度有更高的要求。通常,高显色性、高照度(水平高度、垂直高度)、高照度均匀度、地眩光等都是体育照明所必须达到的;运动场地空间都比较高大,要满足上述要求,必须采用特殊的灯具,及特殊的照明处理方法。
1)运动空间与照明。地面运动水平照度比较重要,主要是要求地面上的光分布要求均匀,空间运动要求在距离地面的一定空间内,光的分布都要非常均匀。
2)运动方向与照明。多方向的运动项目除了要求良好的水平照度外,还要求有良好的垂直照度,并且灯具的指向必须避免对运动员和观众造成直接眩光。
3)运动速度与照明。一般来说,运动速度越高,照明要求越高,但单方向的高速运动所要求的照度不一定比多方向的低速运动高。
4)运动等级与照明。一般同一运动项目比赛级别越高,其所要求的照明标准及指标越高。比赛级别不同,运动员的水平也就相差悬殊,照明水平要求也不尽相同。
5)运动场地范围与照明。一般运动项目,除运动比赛场地外,主要活动区的照明也必须达到一定的照度值,次要活动区也有最小照度值的要求。
6)彩色电视转播与照明。体育场馆照明一般来说,必须满足运动员正常比赛、现场观众、媒体摄影及摄像三个方面的要求。随着颜色电视技术的发展,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转播已正式进入了国际体育比赛的技术范畴。例如,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E)制定了《多功能室内体育场馆人工照明指南》,并将HDTV转播所需的光环境(赛场在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在2000lx以上)正式纳入其中。我国2007年11月颁布执行的JGJ153—2007《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首次将HDTV转播写入我国规范,使我国在体育照明领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达到这些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电视观众的感受,而现场观众的感受放在了次要的地位。规划同时要求水平照度、垂直照度及摄像机全景画面时的亮度必须保持变化的一致性。运动员、场地、观众席之间的照度变化率,不得超过某一数值,这样才能适应彩色电视的摄像要求。
7)运动项目与照明。由于各种运动项目的运动空间、运动方向、运动范围、运动速度都有较大的差别,所以对照明的要求就出现很大的差别。所以我国颁布了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IE、FIFA等国际组织都针对各种体育运动项目给出了相应的照明标准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