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的眩光评测方式
不同的眩光评测方式往往以照明方式或空间类型作为主要依据,以光对人们正常活动(体育运动)的影响程度作为评测的尺度。
根据功能不同,眩光的评测方式有以下几种:
(1)统一眩光指数UGR,主要应用场所是室内空间,以使用有一定发光面积的灯具的室内空间的照明系统作为主要评测对象。
(2)眩光指数GR,主要应用场所是室外空间,以使用点发光灯具的室外空间的照明系统作为主要评测对象。
(3)阈值增量TI是对道路照明灯具产生的失能眩光的一种度量。指道路照明灯具射入驾驶员眼睛中的直接光束形成的光幕提高了前方路面上目标的可见度阈。为了补偿这种失能效应,在对比度上所需要的百分比增量。
以上三类眩光评测方式基本可以作为照明质量评测的全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