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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运动设施的布置要求

日期:2015-06-04
    游泳馆、池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比赛馆(池)、练习池、教学用池和公共游泳池等几种。比赛馆、池一般要求满足游泳、跳水以及水球比赛,并要求设置观众席,游泳者和观众在路线和场地上严格分开。练习池和公共游泳池通常不设置观众席。
    游泳比赛馆、池的观众席数量不宜太多,否则使用率低,会造成投资浪费。因此,近年来为举行大型国际比赛,游泳馆内一般只设少量固定看台,留有增设临时看台的条件,以满足比赛期间的特殊需要。
游泳池和跳水池平面一般布置成一字形,观众席沿游泳池长轴方向,分为单面和双面布置,这种形式最为普遍,也有呈L形布置的。游泳馆、池的视点应在最外一条泳道的分道线上。
    比赛馆的平面布置,既要有利运动员的使用,又要有利于观众的观看。室内游泳池照明设计应避免在游泳和跳水时产生眩光。为能清楚水中游泳运动员的动作,应尽量消除水面的反射眩光。跳水池的跳台对面和背面都不应设有采光玻璃窗,或其它强光源。为了能使观众看清跳水运动员在空中的优美动作,应尽量避免光从背后射入时产生的眩光,尽量不在运动员的背后设置大面积的采光玻璃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