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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照明维护系数和大气吸收系数

日期:2013-06-03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每件下新装时,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称为维护系统(maintenancefactor),照明计算时维护系数一般取0.8。室外体育场照明计算时还应计入5%15%的大气吸收系数,主要是考虑大气中水分扩散、人群散热、高温空气等对照明的影响。大气吸收系数可以作为维护系数的一个因素来统一考虑,此时维护系数可取0.7。而JGJ31-200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中要求室外时维护系统应取0.55,另外还计入30%大气吸收系数,将会造成较大浪费。以综合体育场为例,假设某体育场没考虑维护系数时,使用3502000W的金属卤化物灯即可满足要求,考虑维护系数0.7时,用灯量为350/0.7=500套,如果维护系数和大气吸收系数按JGJ31-2003取值,则为350/0.55*0.7=909套灯具,比上述取值多出909-500=409套灯具,相应还需增加电缆、配电、荷载等费用,维护费用和工作量也增加不少,在实际体育场照明案例中,按JGJ31-2003取值也不尽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