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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馆夜景照明

自行车馆夜景照明

自行车运动分为场赛,公路赛,山地赛和小轮车赛。其中,公路赛,山地赛和小轮车赛通常在白天进行,不需要体育照明。场地自行车赛则不同,通常在专用的自行车馆或专用的场地上举行场地赛,车场为椭圆盆形,外道高,内道低,弯道坡度达25~45度。赛道对刚度,硬度要求较高,通常用硬木,水泥,或沥青筑造而成。赛道宽5~9米,赛道周长500333.33250米,国际标准场地周长为333.33250米。所用自行车为专用自行车,重量较轻,死飞轮,无变速装置和车闸。

一.            照明标准

场地自行车照明标准

等级

使用功能

照度(lx

照度均匀度

光源

眩光指数GR

Eh

Evmai

Evaux

Uh

Uvmin

Uvaux

Ra

Tcp(K)

U1

U2

U1

U2

U1

U2

训练和娱乐活动

200

0.3

65

35

55

业余比赛、      专业训练

500

0.4

0.6

65

35

50

专业比赛

750

0.5

0.7

65

35

50

TV转播国家、国际比赛

1000

750

0.5

0.7

0.4

0.6

0.3

0.5

80

35

<50

TV转播重大、国际比赛

1400

1000

0.6

0.8

0.5

0.7

0.3

0.5

80

35

50

HDTV转播重大、国际比赛

2000

1400

0.7

0.8

0.6

0.7

0.4

0.6

90

35

50

TV应急

750

0.5

0.7

0.3

0.5

80

35

50

注:1.赛道上应有良好的照明均匀度,应避免对骑手造成眩光。

    2.赛道终点应有足够的垂直照度以满足计时设备的要求。

    3.赛道表面应采用漫射材料以防止反射眩光。

    4.室外场地V等级RaTcp的取值应与Ⅵ等级相同。

 

 

 

 

 

 

 

 

 

GAISF关于场地自行车照明标准

运动类型

Eh(Lx)

Evmai(Lx)

Evsec(Lx)

水平照度均匀度

垂直照度均匀度

Ra

Tk(K)

U1

U2

U1

U2

业余水平

体能训练

150

0.4

0.6

20

4000

非比赛娱乐活动

300

0.4

0.6

65

4000

国内比赛

500

0.5

0.7

65

4000

专业水平

体能训练

300

0.4

0.6

65

4000

国内比赛

750

0.5

0.7

65

4000

TV转播的国内比赛

750

500

0.5

0.7

0.3

0.5

65

4000

TV转播的国际比赛

1000

750

0.6

0.7

0.4

0.6

65,最好80

4000

高清晰度HDTV转播

2000

1500

0.7

0.8

0.6

0.7

80

4000

TV应急

750

0.5

0.7

0.3

0.5

65,最好80

4000

注:1.计算网格为2m×2m,网测网格最好为2m×2m,最大不超过4m

    2.摄像机没有固定位置,转播时与广播电视公司协商确定。

 

 

 

奥运对场地自行车照明标准

 

照度(lx

照度平均值(最小值)

Ev.cam.min

Eh.ave

水平方向

垂直方向

Emin/Emax

Emin/Eave

Emin/Emax

Emin/Eave

全赛区

1400

见比值

0.7

0.8

0.7

0.8

比赛服务区

1000

0.6

0.4

0.4

0.6

终点线

1400

0.7

0.6

0.9

0.9

隔离区(护栏外)

 

0.4

0.6

 

 

观众(C14,5号摄像机)

见比值

 

 

 

0.3

0.5

Eh.ave.FOP/Ev.ave.Cam.FOP

0.75和≤1.5

Eh.ave.SS/Ev.ave.SS

0.5和≤2.0

FOP计算点四个面Ev最小值与最大值的比值

0.6

Ev.ave.C1.spec/Ev.ave.C1.FOP

0.1和≤0.25

Ev.min.TRZ

Ev.ave.C1.FOP

  均匀度变化梯度(最大值)

UG-FOP2m1m格栅)

10%

UG-SS4m格栅)

20%

UG-观众席(正对1号摄像机)

20%

  光源

CRI Ra

90

Tk

5600K

   镜头频闪-眩光指数GR

固定摄像机的眩光指数

40

注:1.关于摄像机的位置,由电视转播公司确定。

    2.Ev.min为任意一点的最小值,而非最小平均值。

    3.观众席--12排坐姿高度倾斜计算平面,12排以后的照度平均递减。

    4.比赛场内与场地四周垂直相交的四个平面上任何一点的Ev.minEv.max与之比值应在0.6~0.9,垂直相交的四个面既可以垂直与场地的四边,也可以与场地四边成45°角

    5.除有特殊规定,计算网格为1m×1m

    6.在转播期间,不得在任何天然光入射。

    7.奥运会期间该照度为最小值。

    8.如果固定摄像机方向的最小垂直照度为1400lx,则移动摄像机方向上的最小垂直照度不应低于1000lx

    9.编写与定义:

      TPA: 整个比赛场地,包括场地外的缓冲区域。

      Cam: 摄像机,C1号摄像机为主摄像机。

     Spec: 观众席。

 

 

二.            摄像机位置

主摄像机安置在与赛道终点直道平行的主看台上,此外,终点摄像机安放在中央横轴延长线上和通常的终点位置(如短距离比赛)。附加摄像机安置在两角用来转播赛道的直线段,给出骑手的前视镜头(逆时针转圈)。这特别适用于追逐赛。

三.            布灯方式

室内自行车赛道一般安置在多功能体育馆中,赛道照明中最好由平行于赛道,但不要其上方安装成两环(内环与外环)的泛光灯具提供,内外平行,但不在赛道上方。泛光灯具瞄准方向通常垂直骑手的运动方向。考虑到场地自行车赛道呈一定坡度的弧形,而不像田径跑道那样处于一个水平面。因此,每套灯内的配光和瞄准角度均能满足赛道照明的要求,才能便弧形赛道上每一个点的光都是均匀的。

 

四.照明配电

7.1.1  应根据照明负荷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定负荷等级,并应正确的选择供电方案。

甲级以上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的比赛厅照明、主席台照明、贵宾接待室照明、广场照明和全部应急照明均应为一级负荷。

特级体育设施的比赛厅照明、主席台照明、广场照明和全部应急照明均应为特别重要负荷。

仅在比赛期间使用的照明宜设置单独变压器供电。

7.1.2  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或光源寿命时,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有载自动调压电力变压器、调压器或专用变压器供电。

7.1.3  气体放电光源宜采用分散方式进行无功功率补偿。照明负荷的计算功率因数可按照7.1.3-1选取:

7.1.3-1  常用光源功率因数

光源种类

用于负荷计算的功率因数

带有无功功率补偿装置时

不带无功功率补偿装置时

管形荧光灯

0.95

0.5

单端荧光灯

0.90

金属卤化物灯

0.90

0.5

白炽灯

1.0

卤钨灯

1.0

 

7.1.4  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7.1.5  特别重要的照明负荷,宜在负荷末级配电盘采用自动切换电源的方式,负荷较大时可采用由两个专用回路各带约50%的照明灯具的配电方式。

7.1.6  特级体育设施的比赛厅照明以及有电视实况转播的比赛照明,宜由两个相互独立的电源同时供电,其备用电源的投入应满足气体放电光源在电源切换时不熄弧。

7.1.7  备用照明应由两路电源或两回路线路供电。当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备用电源宜采用蓄电池组或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装置。

7.1.8  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备用照明仅在事故情况下使用时,则当正常照明因故断电,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7.1.9  4000座以上的体育馆和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应预留多功能使用的备用电源回路。

7.1.10 在照明分支回路中应避免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

7.1.11 为保证气体放电灯的正常启动,镇流器至光源的线路长度不应超过该光源的允许值。

7.1.12 重要场所和负载为气体放电灯的照明线路,其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规格相同。

7.1.13 为改善气体放电光源的频闪效应,宜将其同一或不同灯具的相邻灯管(光源)分接在不同相别的线路上。

7.1.14 观众厅、比赛厅等的照明灯具,当网架或顶棚内设有人行检修通道时,宜在每盏灯具处设置单独的保护。

 

7.2照明控制

7.2.1  甲级以上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的比赛厅照明应设置集中控制系统并设于专用控制室内,通过控制室观察窗应能直接观察到主席台、比赛场地和不低于75%的照明灯具。

7.2.2  比赛照明控制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可以对全部比赛厅照明灯具进行任意编组和控制;

控制主机内应能预置不少于4个不同的照明场景编组方案;

在集中控制屏上显示全部比赛厅照明灯具的工作状态;

在集中控制屏上显示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电气参数;

在集中控制屏上显示各分支路干线的电气参数;

电源、配电系统和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时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7.2.3  特级体育设施的照明控制系统宜具备以下功能:

可根据电源的参数变化发出指令调节照明配电系统的电气参数,以保证稳定的照明效果并延长光源和电器附件的使用寿命;

对部分灯具配备调光功能,以满足不同的功能需求;

对部分灯具配备软启动功能,延长光源和电器附件的使用寿命;

自动监测系统谐波,并输出控制信号;

系统运行记录。

7.2.4  照明控制系统宜采用电子计算机作为控制主机并采用总线式控制网络。

7.2.5  照明控制分组宜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回路分组不仅要满足不同比赛项目的要求,同时要满足不同照度要求时的合理分配;

当比赛场地有自然光照明时,控制回路分组方案应与其协调;

每个分支回路照明装置数量不宜超过8个,且单相电流不宜超过30A

不同分支回路不宜附设在同一线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