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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场布灯方式和灯具瞄准准则

日期:2013-07-10

拳击比赛一般是体育馆内进行,由于拳击动作很快,而且拳击手、裁判员、评判员和观众均需从各个方向看清动作,需要允许摄像机低用度拍摄且对镜头无闪光。背后照明也是需要的,而且必须来自拳击场以外的位置。

拳击比赛的灯具宜布置在拳击场上方或安放在升降系统上,一般使用金卤灯,光直接向下。为了补充垂直照度,附加灯具可以安装在观众上方并瞄向拳击场。这也将提供必需的背光,使拳击手有足够立体感。灯具组的高度宜在57m之间。与其它运动项目不同,拳击项目对观众席照明要求不高,背景相对较暗,拳击台相对较高,重点突出了拳击比赛的场面。

北京奥林匹克转播公司对北京奥运会拳击比赛的灯具瞄准方向提出了相关的准则。

1、  拳击比赛的照明设计尽管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运动员视觉上的舒适度,但也应为电视转播创造一种总体水平上合适的环境以使电视节目主题生动、造型自然并富有创造性效果。

2、  照明设备的最低安装高度应高于比赛场地5m,此高度从拳台台面算起。

3、  灯具瞄准角(偏离向下垂直的瞄准角度)应小于等于45゜,但位于比赛场地顶部的照明设备,其仰角应小于等于15゜。

4、  照明设备应满足摄影棚和演播室的要求,应该具备满足目的要求的眩光控制设备,如“圆锥形光罩”或“百叶窗”挡光板。

5、  所有照明设备均不应直接瞄准摄像机,最好是不要在以摄像机为顶点的50゜圆锥内。

6、  照明设备位置的设计应当减少在摄像机方向上远离比赛场地表面的反射。

7、  如果一架大型摄像机置于照明设备水平瞄准角向两边各偏转25゜所形成的水平线确定的区域内,和下列两种情况之一,那么照明设备的位置和瞄准角的设计应使灯泡的发光区不进入摄像机的视野。

1)  通过照明设备和摄像机的水平面的垂直角为25゜。

2)  照明设备的瞄准角大于40゜。

8、  光应能至少从三个方向到达整个比赛场地的任何一点。就大型摄像机而言,第三个方向的光应对其它一个或两个方向上的光形成“背后照明”。

9、  投射到主要摄像机一边的光通量与机反面的光通量之比应在50%60%

10、            在任何照明设备和整个比赛场地中的任何一点之间应有畅通的路径,不应有任何的建筑物或材料(旗帜、横幅、显示板)挡在其间,站在比赛场地任何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件照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