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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摔跤、跆拳道、武术场馆布灯方式和灯具瞄准准则

日期:2013-07-10

柔道、摔跤、跆拳道、武术比赛一般是在体育馆内进行,除武术套路外,均属于对抗性强的比赛项目。

在以上项目动作速度很快,照明必须使比赛者集中注意力并领会对手的运动、进攻和出手的企图上的同时,而无任何精力分散和眩光下失视。铺盖着垫子的赛场,其地面应照得非常均匀,灯具和顶棚之间的对比应最小以减少精力分散。背景墙应为比赛者的白色或黑色着装提供良好的对比。

这类比赛项目的灯具可以按一定的间距安放在顶棚上,使场地表面上产生良好的均匀度。顶棚的反射比至少为0.6。由于许多比赛是在体育馆大厅中举行,所以电视转播时可能需要对固定的照明进行补充。附加灯具(卤钨灯或金卤灯)可以安放在顶棚上,如果垂直照度不足,可以用来自观众看台上的其它灯具瞄准比赛场地,但必须注意,应避免对比赛者造成眩光。

下面简要介绍奥运会跆拳道比赛的灯具瞄准准则:

1、  跆拳道比赛的照明设计尽管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运动员视觉上的舒适度,但也应为电视转播创造一种总体水平上合适的环境以使电视节目主题生动、造型自然关富有创造性效果。

2、  灯具瞄准角(偏离向下垂直线的瞄准角度)应小于等于65゜。

3、  照明设备不应当放置在比赛场地的上面。如果必须要将照明设备设置在比赛场地的上面(以满足特定的照明标准),其安装高度应大于10m,照明设备应当是完全“圆锥形光罩”或“百叶窗”,瞄准角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或者是保证运动员无论站在比赛场地的哪个地方均看不到闪光区域。

4、  所有照明设备不应直接瞄准摄像机,最好是不要在以摄像机为顶点的50゜圆锥内。

5、  照明设备位置的设计应当减少在摄像机方向上远离比赛场地表面的反射。

6、  如果一架大型摄像机置于照明设备水平 瞄准角向两边各偏转25゜所形成的水平线确定的区域内,和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  通过照明设备和摄像机的水平面的垂直角为25゜。

2)  照明设备的瞄准角大于40゜。

那么照明设备应设在使灯泡发光区不进入摄像机的视野的地方,或者配备一个眩光控制装置,或配备挡光板。

7、  光应能至少从三个方向到达整个比赛场地的任何一点,就大型摄像机而言第三个方向的光应对其它一个或两个方向上的光形成“背后照明“。

8、  投射到主要摄像机一边的光通量与相反面的光通量之比应大于等于50%并小于等于60%

9、  在任何照明设备和整个比赛场地的任何一点之间应有畅通的路径,不应有任何的建筑物或材料(旗帜、横幅、显示板)挡在其间,站在比赛场地任何位置均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件照明设备。